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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21:35     阅读:6289次

 

太妇幼〔2014〕8号

 

关于成立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中共太湖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太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院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长:    院党支部书记、所长

副组长:汪佰军 院党支部副书记、副所长

 员:张良才  副所长

张茶芳  副所长

    吴秀芳  副所长

        吕淑琴 院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汪佰军(兼)

 员:    胡小碧  李术华  王陈德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秘书组、宣传组。

综合组: 李术华

秘书组: 王陈德

宣传组: 蔡翰琴

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综合组:

1.负责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办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做好与县卫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沟通和联络工作。做好与县卫生系统实践活动督导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

秘书组:

1.负责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起草。

2.负责起草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阶段性指导意见和工作安排。

3.负责对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

宣传组:

1.负责起草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闻通稿,组织和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并负责向新闻媒体宣传介绍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1.负责各类宣传以及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201435

 

抄送:县卫生局,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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